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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臺灣學術網路各級學校資通安全通報應變作業程序」行政院核定本

張貼者:2019年5月7日 下午2:46曾世和   [ 已更新 2019年5月7日 下午2:47]
一、依據教育部108年5月2日臺教資(四)字第1080063494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程序自108年5月1日起生效,各級學校資通安全通報應變作業自生效日起即依此辦理。